江苏渔港监督局开展渔港监督业务检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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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贯彻落实省厅《关于开展海洋渔业冬季安全生产专项治理行动的通知》(苏农渔〔2022〕16号)精神,深入推进冬季渔业安全生产专项治理行动工作,12月5日-9日,江苏渔港监督局派出检查组对沿海三市开展渔港监督业务检查指导。 检查组要求,各执法机构要以“时时放心不下”的责任感和“事事落实到位”的执行力,聚焦专项治理行动工作存在的薄弱环节,对标找差,切实抓好港监、船检、船员管理业务,扎实开展冬季专项治理行动,全面落实省厅冬季渔业安全工作部署。 检查组强调,各地要对照专项治理工作内容,加强出海渔船合规性研判,推动构建渔船数据动态报送机制;强化风险隐患防控,推动落实分级分类管控;统一港航执法方向,推动进出港渔船常态化检查;盯紧组织化管理,推动执法机构及管理服务组织开展进出港报告线上校验;结合船员安全教育,推动商渔共治走实走深。 期间,检查组对沿海三市分片区开展渔船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检查,随机抽查港内停泊渔船,评估渔船安全隐患,督促区县加强整改闭环;深入渔船修造企业针对渔船身份标识、审批手续等事项对在建渔船实施抽查,指导区县加强涉渔船舶审批修造检验监管;指导开展海洋渔业船舶数据清理,分类处置问题渔船数据,摸清辖区内海洋渔业船舶底数;对上半年港监、船检业务档案“回头看”检查,对照通报问题强化整改落实。同时还对各执法机构和涉渔乡镇管理服务组织开展进出港校验现场指导培训。下一步,江苏渔港监督局将继续推进省、市、县三级联动,围绕提高进出港报告质量,组织开展常态化港航联合执法检查,加强进出港渔船检查,严防专项治理行动期间渔船带病违规出海。 日前,江苏渔港监督局围绕专项治理行动主要任务,对照自身工作职责,制定了冬季专项治理行动工作方案,主要包含渔船底数核查、渔船隐患排查、技术档案资料抽查、进出港报告校验、港航执法检查和港内巡查、商渔船防碰撞宣传教育等内容,同时明确职责分工,加强信息报送,用好用活通报制度,分片区对沿海三市实施综合检查,不折不扣完成专项治理行动涉及港监、船检、船员管理方面业务工作。
来源:江苏渔港监督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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