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态环境
类知识问答


来源:无锡市政府办公室
发布日期:2023-02-07 16:20


按户收取,标准为4元/月•户。
居民用户两个月(正常抄表周期,下同)用水量≤8吨的,按照标准的百分之五十征收;居民用户两个月用水量≤2吨的,暂不征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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